中国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低估

根据各国官方统计部门的数据,2017年,美国的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2.2%,法国为13%,德国为10.8%,日本为11.4%,而中国的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6%。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低。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对房地产业增加值的统计方法可能无法准确地反映该产业的产出,导致对房地产业增加值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


2013年以前,我国对居民自有住房提供的居住服务的价值是以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而发达国家以住房的市场租金计算。前者仅反映住房的成本,而后者通过市场定价,能更准确地反映房屋居住服务的价值。因此对房地产业增加值的核算存在较大的低估。


21世纪初的一些研究显示,如果按照发达国家通行的市场租金统计,我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可以上升到10%左右。对上海房地产的研究显示,修正后的房地产业增加值可占上海GDP的12%左右。当时美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1%,日本为10%。可见当时我国房地产业的占比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而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占比很可能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水平。虽然经过2013年的统计口径调整,自有住房的居住价值以国际上通行的虚拟租金计算,但是房地产业被低估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本书尝试重新评估房地产业增加值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